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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厦门集美区政法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27人公告
2014-03-06 17:02:00   地区:福建   浏览:0

集美区政法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非在编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我区工作发展的需要,区政法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用工27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查询

用工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法:考生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向用工单位报名,并由用工单位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经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复核后核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报名表可在附件3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要求电脑填写打印),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退伍军人应提供退伍证。

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报考者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视情况保留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是测查报考者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的需要。

测试项目为:

男子1000米跑。合格线为4分35秒,按照测试时间从短到长排名。体检和考核人选从1000米跑测试合格者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若1000米跑测试成绩相同,出现可进入体检人数多于岗位拟聘人数的情况,则加试引体向上。取引体向上次数较多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引体向上成绩还相同,则重新进行引体向上测试。

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事后对报考人员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工单位主管局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其政治思想和社会表现,包括综治、计生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若体检或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的,从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四)应聘者与集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的,不再安排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进行7天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实行劳务派遣,由应聘者与集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集府办[2011]108号)和《关于印发集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厦集委办[2012]38号)等文件执行。

七、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