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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泰州泰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招聘30人公告
2014-02-17 16:57:44   地区:江苏   浏览:0

(六)聘用审批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报到时间前自行负责处理。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包括三个月试用期,相关待遇不低于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600281

监督举报电话:87657095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人才网(http://www.txjob.com.cn/)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