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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招聘15人公告
2014-02-07 16:09:32   地区:四川   浏览:0

5、在职教师、在职医务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7、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照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五)报名要求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公告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在表格的照片框内粘贴一张二寸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共同负责。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五、笔试考务费缴纳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现场报名时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报名时未申请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名额调整

报考的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

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在报经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七、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和缴费收据,于2014年3月11日—3月13日工作时间内到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

八、考试

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局共同负责,考试监督由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负责。

(一)分数比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此次考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报考区人民医院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报考区人民医院财务会计专业岗位的: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区人民医院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为两科:《综合知识》和《医学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