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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招聘15人公告
2014-02-07 16:09:32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screnhe.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符合条件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2月18日—1996年2月1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初级职称临床工作年限达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2月18日—1996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在职医务人员报考者须征得本单位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

报名工作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局组织。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4年2 月18日 — 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局。

(四)报名手续:

1、《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打印件)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14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执业资格证原件)。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