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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泰州泰兴市环境监测站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14-01-22 17:15:47   地区:江苏   浏览:0

参加考核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3.体检组织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名单等相关事项在指定网站发布。

体检人选如为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如因体检人选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形出现缺额,则在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市人社部门的要求组织考察。

(六)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的信息,到指定地点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聘用审批阶段,如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或聘用资格、考察结果不合格,可在聘用审批结束前,从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据本简章有关规定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712066

监督举报电话:87614410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jstxlss.gov.cn/)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