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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湖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13-12-27 16:12: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湖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招聘合同制职工启事

因为工作需要,湖州市全民健身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职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素养,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0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5.本市户籍,在市区有自有住房。

二、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机关文秘1名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秘相关专业;

2.具有扎实的文字能力,良好的团结协调能力;

3.熟练使用各种计算机软件,有过硬的多媒体制作和网站管理能力;

4.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5.有机关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体育产业经营管理员2名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营管理相关专业;

2.有相关体育赛事市场开发、体育赛事组织、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策划能力;

3.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策划能力;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体育产业经营策划实践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场馆建设设备管理员1名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专业;

2.有三年以上工程建设、工程监督、工程招投标、设备管理等方面的经验;

3.熟悉体育场馆建设、管理、维护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应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2.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 1月5日止;

3.报名地点:湖州市苕溪西路138号(湖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4.联系人:崔强联系电话:2059378。

四、招聘程序

1.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笔试;

2.根据笔试情况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专业符合性、工作经验等事项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入围名单;

3.组织面试小组进行面试;

4.面试合格人员择优组织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5.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招聘手续。试用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正式聘用后,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年收入4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中心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附件:湖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招聘合同制职工报名表.doc

湖州市全民健身中心

2013年1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