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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水文水资源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12-20 15:03:39   地区:新疆   浏览:0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自治区水利厅网。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各占5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

  5、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xjwater.xinjiang.gov.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资格审查

  ⒈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厅网站和自治区水利厅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⒉资格审查部门:由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面试入闱人员的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须带材料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到证、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另交4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⒊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⒋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xjwater.xinjiang.gov.cn/)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自治区水利厅网。面试费每人4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知识问答两部分的方式进行,各占50%,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xjwater.xinjiang.gov.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四)总分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