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江苏省南京博物院招聘11人公告
2013-12-18 17:16:52   地区:江苏   浏览:0

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均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分。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政审。根据体检和考核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京博物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现工作与学习单位、拟聘岗位、总成绩及排名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博物院人事组织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4808767

联系人:李虎仁

报名事务咨询电话: 025-83335754025-83335753、025-83335752、025-83335754025-83335753。

联系人:刘叶涵、蔡亮、刘叶涵

六、 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驻省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7798850

联系人:郭平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南京博物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