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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厦门市思明区招聘30人公告
2013-12-09 17:12:58   地区:福建   浏览:0

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区部分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区民政局综合辅助人员(A岗)1名,主要职责:协助办理民政日常工作业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民政局综合辅助人员(B岗)1名,主要职责:协助办理民政日常工作业务及与财务会计有关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民政社会事务中心民政事务辅助人员1名,主要职责:协助做好中心文字撰写、报请相关部门核销财务数据、管理单位内部资产、办公室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兼任出纳。

(四)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岗位4名,主要职责: 在基层司法所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维护社会稳定等人民调解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五)区投资促进局窗口服务人员1名,主要职责:协助做好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审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综合辅助人员1名,主要职责:协助做好区侨联活动中心的管理、文字材料的撰写、侨联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区文化体育出版局海浪救生员20名,主要职责:在思明公安边防大队统一管理下,做好每年5月至10月环岛路沿海救助、11月至次年4月边防大队下辖边防派出所协警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区图书馆文物工作辅助人员1名,主要职责:做好思明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调查、登记、统计及野外调查、田野作业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厦门市户籍。


(二)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3年12月9日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厦漳泉公共招聘网(www.xmzyjs.com)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9日― 12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

详见附件2。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未通过的,由招聘单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