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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乌海市招聘14名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公告
2013-12-09 17:13:13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1、考试方法。考试分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凡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2、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1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3、考试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招聘工作组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所需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或学习表现等进行考核,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考核人选的综合素质,考察合格者列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要求执行。

报考者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拟聘人选。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专业空额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对于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3-12388(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0473-698530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他事宜

(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镇财政所会计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是依据教育部高校专业目录确定的,报考者所学的专业均以教育部高校专业目录为准。

(三)服务基层项目计划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