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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乌海市招聘14名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公告
2013-12-09 17:13:13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乌海市2013年公开招聘

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简章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精神,乌海市2013年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14人。特制定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14名。

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表.xls

镇财政所会计岗位包括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所属镇财政所会计三种岗位,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名额、排名顺序和应聘意向,依次逐个确定具体聘用岗位。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考虑下一名应聘人员,依此类推,聘满为止。

市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服从派遣,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乌海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计划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年龄可以放宽2岁(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市内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领导小组在《乌海日报》、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和本《简章》,公布招聘工作有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17日,共7天报名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18∶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滨河新区学府街奥体中心D区,可乘坐2路、6路、20路、25路公交车到乌海职业技术学校站即到)。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2年以上财经工作经验书面证明材料、服务期满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填写《乌海市2013年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

4、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由本人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因事需由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由本人签署,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资格初审。报考资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即完成报名手续。

7、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必须于2013年12月20日12∶00时前,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滨河新区学府街奥体中心D区,可乘坐2路、6路、20路、25路公交车到乌海职业技术学校站即到)领取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开考比例。招聘名额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