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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实验中学、实验幼儿园招聘252人公告
2013-12-02 23:22:42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双鸭山市实验中学、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2013年5号)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中共双鸭山市委办公室、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行“凡进必考”的通知》(双办发〔2008〕58号)的相关规定,经双鸭山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5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额

各事业单位招聘职位、专业及数额详见《双鸭山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号公告)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面向全国,凡符合条件的应往届师范类、非师范类毕业生均可报名。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双鸭山市教育局所属市实验中学(含小学部)。

1、初中教师。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高考为二表及以上批次录取)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相对应,并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小学教师。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相对应,并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双鸭山市教育局所属市实验幼儿园。

幼儿教师、保育员。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并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至12月27日,报名网址为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lsys.lss.gov.cn/syshrss/)。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12月2日9:00至12 月27日16:30期间,登录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点击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申请(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如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469)4629936。

3、缴费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在2013年12月2日9:00至2013年12月31日16: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300元。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4年1月6日9:00至1月9日16: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2寸蓝底、白底或红底的标准证件照, jpg格式,20KB以下。

(3)同一职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否则将视情况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名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在面试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通过考试被聘用后,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自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若因教师资格主管部门2014年未进行此项认定,则顺延至教师资格主管部门进行此项认定考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