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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招聘6人公告
2013-11-27 18:51:13   地区:广东.广州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基层服务管理工作,昌华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基层服务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

二、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基层工作2年以上经验的可放宽至42岁以下(需出具相关单位工作经验证明)。

3、具有广州市常住居民户口、懂电脑基本操作、退伍军人、具有B牌驾驶证的可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

(二)福利待遇

年总收入3.26万元(包括社保、医保、公积金)。

二、招聘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2013年11月25日-2013年11月30日)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从11月25日开始至11月30日止(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荔湾区恩宁路昌华大街5号一楼,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81221432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居民户口簿、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3、资格审核:

街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报街道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二)考试(2013年12月2日-2013年12月6日)

1、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和计算机实操两部分,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不得携带手机、计算器、电子词典等电子智能设备。

笔试结束后,由街道将笔试成绩告知各考生,并按招聘人数,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后按1:2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范围名单。考官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3、组织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小组,对入围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主要到原单位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待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街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打分。

4、成绩构成:按笔试占(含计算机实操)30%、面试占30%、组织考察占4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街领导小组综合评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福利待遇。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荔湾区昌华街道办事处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