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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广元旺苍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7人公告
2013-11-25 21:08:51   地区:四川   浏览:0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直接考核招聘在服务期内连续考核评为优秀的 “三支一扶”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明电〔2009〕31号)及广元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等工作的通知》(广人社发〔2012〕22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10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大学生优秀等次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2〕14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拟公开考核招聘在我县首聘和续聘期内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优秀的 “三支一扶”志愿者补充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关于直接考核招聘年终考核评为优秀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即在首聘和续聘期内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优秀的“三支一扶”志愿者。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

(一)报名

1、提供材料。本人需提供的材料为服务证书、历年考核结论文件(或证书)以及服务协议。

2、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关于直接考核招聘年终考核评为优秀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的各项内容,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每人缴费80元。面试费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