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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保定唐县劳务派遣政府安保人员招聘公告
2013-11-25 21:11:35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了更好的保护政府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机关正常秩序、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参照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政府安保人员7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采取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政府安保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共招聘政府安保人员7名。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唐县籍户口、男性,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0-25周岁之间,即1988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身高1.70米(裸高)以上。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唐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312-6421733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17时。

 

3、资格审查:在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用人单位政府办负责资格审查,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5张,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政府办盖章,招聘办复审后,当场摄像,填写报名表,并按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 2013年11月29日考生到人社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政审、体检对象

按照招聘计划与岗位类别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对象。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录取成绩并列人员,按学历,学历高者排前;再出现并列依次按中共党员、获奖情况、工作经历较早者确定,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政审,根据体检、政审情况择优聘用。

1、政审

政审由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2、体检

体检由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对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 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公示

县招聘办适时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备案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六、聘用程序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录取通知书》,拟聘人员持《录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七、聘用后待遇

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我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最低工资调整而增长,为保障工作的实效性和安保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缴纳三险一金,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263.9元/月/人(其中:养老182元、医疗31.85元、工伤4.55元,住房公积金45.5元);上述所有费用由财政直接列入年初预算,拨付县政府办公室专户管理,由县政府办公室统筹管理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