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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攀枝花东区遴选社区人员公告
2013-11-25 21:29:45   地区:四川   浏览:0

东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部分社区“两委”委员组织推荐人选资格考试并建立后备人才资源库的公告

为加强东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选拔优秀人才进入社区“两委”工作的力度,经研究,决定实施东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部分社区“两委”委员组织推荐人选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岗位数

本次考试共遴选出10个街道(镇)40个社区的75名具备组织推荐人选资格的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另选拔炳草岗街道民间组织促进会专职工作者9名。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⑷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13年9月30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电脑操作能力、愿意从事社区工作;

⑸通过民政部统一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工师不限学历,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⑹参加第一阶段过渡考试未获得组织推荐资格的东区原有社区“两委”委员不限学历,年龄放宽至52周岁(截至2013年9月30日);

⑺报考党组织委员职位的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⑵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⑶正在接受审查或受过处分未解除的;

⑷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情况的。

 

三、待遇

获得组织推荐资格并参加东区2013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当选的,待遇按照东区社区“两委”委员相关待遇政策执行。当选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的,待遇按照东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相关待遇政策执行。炳草岗街道民间组织促进会专职工作者待遇参照东区社区“两委”委员相关待遇政策执行。

四、方法步骤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履历评价、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获得组织推荐人资格人员、建立后备人才资源库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区党政网、东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scdongqu.gov.cn/)攀枝花日报、攀枝花晚报发布公告,并在攀枝花学院、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市内高校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6日上午8:30-2013年12月2日下午6︰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新楼八楼会议室(攀枝花大道中段225号东区人民政府新楼8楼)。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签委托书)到现场进行报名。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通过民政部统一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携带资格证书(已经通过考试但尚未拿到证书的需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本市范围内(含三区两县)社区担任“两委”委员的时间证明(要注明具体时间段)原件1份(加盖街道<乡镇>党<工>委公章、县级民政部门公章);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填写《东区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部分社区“两委”委员组织推荐人选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可到东区公众信息网下载)。

(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情况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将报考人员情况在东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准予参加笔试。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