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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滁州来安县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13-11-18 22:24: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2013来安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管理辅助人员50名(其中男性47名,女性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城管事业,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同等条件下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3、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男性要求身高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年满18-35周岁(1977年 11 月 27日至1995年 11 月 27日期间出生)。

5、户籍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它不能从事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人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招聘公告由人社局与城管执法局联合制定并向社会发布。人社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与城管部门共同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11月27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报名地点:县人才中心(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550-5629322;

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来安县2013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县人社局、城管执法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 [2009]118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报名费45元。

2、准考证发放

考生务必于2013年11月 29 日到县人社局人才中心领取考试考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以高中文化程度为主;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 30 日上午8:30-10:00;考试地点:县实验小学;

4、体检

按照考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低入围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考察

考察由县人社局、城管执法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考试情况,按考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初选。考分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的,学历仍然相同,优先聘用年龄小的。对于初选的考生,按1:1比例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公示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予以聘用。

7、待遇和聘用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来安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自行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办发〔2011〕80号)文件精神,这次公开招聘的50名城管辅助人员,月工资1200元,另节日加班补助等。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三、纪律和监督

本次城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县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销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招聘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