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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11-18 22:28:17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32号)、省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9〕34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市《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县区拟招聘5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一)至2013年11月30日,在梅县区各村(居)委会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二)2013年9月30日前在梅县区属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聘用人员;

(三)梅县区生源;

(四)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招考对象范围。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3年梅县区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3年11月30日,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需报考者,可在梅县区党建网(http://www.meixiandj.gov.cn)和梅县区人社局网站(http://rsj.gdmx.gov.cn)下载《梅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7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梅县区新城区委区政府大院后楼八楼梅县区委组织部干部室。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基层服务项目合格证、聘用合同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代码1301和1302的职位需提供);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代码1305、1308和1309的职位提供,以考代评的还需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5、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近期一寸彩照4张;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费用:50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填报;

2、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招聘岗位拟招人数与合格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拟招人数缩小至能达到1︰3的范围;招聘岗位合格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该岗位不予开考。

(六)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在梅县区党建网和梅县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者不足招聘岗位1︰3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通知进入面试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定。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