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贵州省遵义市直事业单位遴选20人公告
2013-11-18 22:30:35   地区:贵州   浏览:0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1)自2002年以来,凡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每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1分,以此类推进行累计。若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获记三等功的,在累计3年加分的基础上每次再加1分。

(2)自2002年以来,获得经全国或省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开展的表彰活动的表彰奖励的,可加分,其中:获市委、市政府表彰,或省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或国家部委表彰的,每次加1.5分;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因同一事项获多次表彰的,按高等次表彰计算加分,不再累计加分。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市级干部调配部门组织,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加分审查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审查地点为各遴选单位公布地址。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填写《遵义市2013 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印章)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加分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办理加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审查结束后,各遴选单位要将加分审查情况和拟加分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5日前报市级干部调配部门复审。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12月10日前由市级干部调配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由市级干部调配部门监督指导,各遴选单位按照“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实施。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12月3日至12月5日,登录遴选单位网站咨询领取或打印准考证事宜。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各遴选单位要将将笔试成绩汇总表和笔试试卷报市级干部调配部门备案。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各遴选单位要通过单位网站提供成绩查询或直接向报考者告知笔试成绩。

(四)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市级干部调配部门组织,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人选从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复审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3:1比例以内确定。同一遴选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人选。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经审核过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以及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经复审不符合遴选岗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复审人选。无报考者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本次遴选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由各遴选单位报市级干部调配部门汇总后向社会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遴选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拟定工作方案,报市级干部调配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各遴选单位要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由考官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考官小组由遴选单位代表和外聘专家组成,至少7人,其中外聘专家不少于3人。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组成。市级干部调配部门将视情况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