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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东营市人民医院选聘优秀医学人才公告
2013-11-18 22:34: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优化医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面向部分“985工程”高校定向选聘引进一批优秀临床医学类专业人才。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次引进人才对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东大学的择业期内和2014年应届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与报名资格

(一)引进计划。2014年计划引进优秀临床医学类专业人才20人,其中内科学5人、外科学5人、儿科学3人、肿瘤学1人、麻醉学2人、急诊医学2人、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人。

(二)资格条件

1、应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学习成绩优异,截至2014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可延至2014年12月31日);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须征得所在部门单位同意。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东营市人民医院选聘优秀医学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RSK1617@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名截至2013年12月5日。

2、现场报名。现场招聘会举办时间及地点详见有关学校就业信息网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应聘人员于2013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多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从达到面试合格数线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其他优秀人员,可视情况调剂应聘岗位。

参加面试时,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东营市人民医院选聘优秀医学人才报名登记表》;择业期内毕业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东营市人民医院选聘优秀医学人才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所在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面试期间食宿免费,并给予每人300元交通补助。

(四)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对拟引进人选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引进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服务期内发放安家补助10万元。

(三)本着“岗位对应、一事一议”的原则,优先推荐引进高学历层次的家属就业。

五、其他事项

人才引进工作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引进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46-8901617、833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