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山东省枣庄峄城区法院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3-11-15 23:19:22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选拔适应法院相关工作的优秀人才,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峄城区法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及人数:中文文秘3人,财务1人,计算机1人,法学5人。各招聘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法院工作事业。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峄城区生源、峄城区常住户口(非应届毕业生须为2012年12月31日前落户到峄城区);父母或夫妻一方在峄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含省、市直双管部门或单位,以2012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界定,须同时出具明确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限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只可在招聘的职位中选报一个。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已取得本科学历学位的在读研究生),现役军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3日09:00至11月28日17:00。

查询时间: 2013年11月23日11:00至11月29日17:00。

 

报名网址:www.ycq.gov.cn(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ycqrsj.gov.cn (峄城区人社局网站)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相关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半身电子证件照片(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勿着制式服装等)。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的,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11月23日11:00至11月2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峄城区法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峄城区法院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12月4日9:00至12月6日17: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11月29日9:00至17:00,到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原劳动局门东,峄城区坛山中路17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本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