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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福建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补充公告
2013-11-06 15:56:14   地区:福建   浏览:0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2013年11月)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决定组织实施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简章及报考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

厦门市人才评价推荐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 3 室联 系 人:苏斐斐   联系电话:0592-5110333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贴1张,另3张背面书写姓名上交),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相关材料;

3、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向委托招考单位(厦门市人才评价推荐中心)报名。委托招考单位对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市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名单将在厦门高级人才网站(www.xmhunter.com)及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网(www.xmepb.gov.cn)公布,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当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各岗位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

(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

服务基层毕业生是指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