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广州欧美同学会招聘2人公告
2013-11-05 11:44:08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规定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欧美同学会列入市群众团体序列,主管部门为中共广州市委统战,经费按行政机关待遇核定,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团结广大归国留学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留学人员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以下岗位的资格条件:

1、职位介绍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欧美同学会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人员职位表》)

2、其他资格条件:

(1)出国(境)留学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1月30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11月22日(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多报或不填者均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资料:

1、《广州欧美同学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计划生育证明、职称证、学历学位证、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各层次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结婚证、专业或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小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按报名方式投递材料。

(三)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邮寄送达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144号107室广州欧美同学会,同时,将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zomtxh@163.com

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请在面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的办法和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大于3:1(含3:1),方可开考。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12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经过资格条件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将通知参加笔试。

《准考证》在笔试前,凭身份证原件自行领取,报考者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理论水平,着重考察应聘人员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50%计入总成绩,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二)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工作能力、技术能力测试)、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精神,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