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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2013-10-30 16:53:27   地区:江苏   浏览:0

 

2.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3年11月23日8:30—13:30。

复审地点:常州市建筑职工大学(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2号)2号楼2305室

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逾期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报名。

3.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专家评审考核的考试考核方式。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

1.专业知识笔试(100分)

时间:2013年11月23日下午14:30—16:00

地点:常州市建筑职工大学(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2号)。

内容:围绕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2.专家评审考核(100分)

有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专家评审考核人选。无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根据资格复审确定专家评审考核人选。

时间:2013年11月24日上午9:00

地点:常州市建筑职工大学(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2号)。

内容:邀请专家组成评审考核小组,围绕岗位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专家评审考核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3.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有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40%、专家评审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无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按专家评审考核成绩计算。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专家评审考核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实施,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监督。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三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的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及程序,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咨询

由相关单位负责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

咨询电话:

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0519)88029200

常州市铁路建设处:(0519)88021803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0519)85572700

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0519)86673063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0519)86619903

 

七、管理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053、85682056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职位简介表.xls

附件二: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doc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