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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宜宾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3-10-30 16:54:49   地区:四川   浏览:0

2.考核

考核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

3.公示

(1)拟聘用人员应进行7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市卫生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市卫生局审查后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其中,在编在职人员应在聘用确认前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附件3)。通过审核确认后的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2.用人单位凭市人社局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六、本公告由宜宾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七、相关咨询电话

市卫生局:魏老师 0831—2316160 15181109366

市中心血站:程老师 13388385659

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狄老师 1356856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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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宜宾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2.宜宾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宜宾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