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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海西宁市城北区招聘56人公告
2013-10-17 16:48: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城北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助理工作人员36名,其中: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助理工作人员20名;区建设国土工作助理工作人员16名。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和群防群治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0名,组成社会治安应急处置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工作原则

按照审核报名、考试、考核的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招聘结果“三公开”。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助理工作人员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取得时间截至2013年10月;

3、男性,年龄均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5、警官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优先。

(二)临聘工作人员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年龄均在20周岁以上(1993年10月31日以前),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西宁市户籍(不含三县);

5、警官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10月17日通过西宁晚报、西海都市报、昆仑人才网、城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科(门源路31—3启成绿色大厦院内2号楼一楼)。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城北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助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城北区建设国土助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城北区社会治安应急处置队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学历、身份证、复员士兵证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助理工作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临聘工作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文写作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主要根据各单位岗位特点,考察胜任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面试采取封闭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能力。现场公布成绩,考官签字。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临聘人员的体能测试包括100米短跑、俯卧撑等项目,按综合评定成绩依次录用。

(四)确定考察

1、助理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上线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临聘人员按照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线人员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四、工资待遇规定

(一)助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城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城北政办[2011]11号)执行。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