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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牡丹江林口县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2013-09-27 15:44:09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考生需缴纳体检费)。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程序和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政审办法实施,并详细查验审核档案等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人员依次递补。

4、对幼教、乡镇教师、医护、会计职位的去向分配,采用依照录用后的总成绩排序做为选择岗位的权限,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录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等额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兑现在职职工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为圆满完成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特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慈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闫 利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李 微 林口经济开发区主任

蒋振新 县编委办主任

武广岐 县财政局局长

王 强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蒋雪林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荣 辰 县卫生局局长

冯立明 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高鹏山 县住建局局长

孙诗君 县畜牧局局长

白黎明 县规划局局长

冯建成 县交通局副局长、运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闫利兼任。

办公室成员:刘东升、杨玉圣、姜忠岐、邓金莲、孙岩、苏红、张秀英、刘洪彬、马恩江、张忠义、章秋实、兰利。

2、坚持标准。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注重潜质的选人标准,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3、严肃纪律。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一经发生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13年林口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2、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