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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龙岗区城市管理局招考5人公告
2013-09-27 15:46: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龙岗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龙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名雇员(其中,工勤岗位辅助雇员3名,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雇员职位表》(可在附件下载)。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符合本公告及具体职位条件的具有深圳市龙岗区户籍人员均可报考,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户籍可放宽到市内。

(二)招考条件

1、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证或B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6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的不能报考高学历职位,高学历的可以报考低学历职位;

 

2、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4、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指2011年9月27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职位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指2010年9月27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5、职位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公开招考雇员职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如报考的最高年龄要求为30岁,即1983年9月27日之后出生。

6、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2012年版本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7、资格经历等时间计算为9月27日。

三、报考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星期四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西中路2号区城管局办公楼四楼408室,报名联系电话:0755-84611972。

(二)报名提交材料(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1、《深圳市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或B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3、身份证和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和职称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5、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可在附件下载);

7、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8、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后、资格复审与考核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四、测试

测试方式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含10倍),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若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拟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雇用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测试的,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合格线为60分;只进行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