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吉林省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302人公告
2013-09-26 16:14:31   地区:吉林   浏览:0

2013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现将白山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白山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2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85名,县(市、区)事业单位共217名(长白县35名,抚松县55名,靖宇县15名,临江市44名,江源区 58名,浑江区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和九级职员以下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6日—1995年9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26日—1995年9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26日—1995年9月26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博士研究生毕业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9月26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2013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30。

报名地点和电话详见《2013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填写《2013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网上下载填写后打印),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3张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职人员需要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3.外地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报名表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现场报名,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关注招聘相关网站,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招聘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费。缴费后概不退费。


收费标准:参加笔试的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的只缴纳报名费25元/人。

(五)开考比例

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报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