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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苏州昆山市卫生系统招聘386人公告
2013-09-25 14:56:06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录(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拟录用者,先进行试工(不少于一个月),试工考核合格后在昆山卫生局网www.ksws.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相关手续,试用期半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昆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369506,55211705 传真:57352828

监督电话:57397729(昆山市卫生局纪委)

附件:2013年昆山市卫生系统招聘实用型卫技人才岗位表.xls

昆 山 市 卫 生 局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