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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9人公告
2013-09-16 11:05:34   地区:浙江   浏览:0

2013年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基本要求(见附件)。

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不在招聘考试范围。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政府行政大楼主楼502号办公室(金华市光南路836号,510路、28路、529路公交车到金东区政府站下车)。

3、报名方式:①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报名,其中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的职位还需要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应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证明可在金东区人才网http://www.jdqrc.com下载);④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二份(表格从金东区人才网下载),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其中二张贴在报名表上),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⑤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当场缴纳报名费40元。

 

报考人数低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酌情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9月24日(含)。

(二)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占总成绩6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笔试时间及科目:2013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金华市金东区政府行政大楼主楼502号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笔试后各职位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亦相同的,则根据考核情况由区事业单位招考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各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及》执行。

体检工作由各事业单位招考主管部门和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