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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第二次招聘15人公告
2013-09-11 15:05: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2013年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第二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中级以下职称者年龄在35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2013年第二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22日;

2.报名办法:报名方式有三种,可任选一种方式报名:(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卫生处,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东大楼710室(邮编:315812);(2)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nbdxwsc@163.com)邮箱。投递简历时请注明应聘岗位,并请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74)86761576;(3)报名人员也可以到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卫生处现场报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复印件;(3)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荣誉证书复印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符合招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招聘条件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公共卫生岗位经审核认定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应聘人数只有1人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全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daxie.gov.cn)、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网站(www.shfzbzj.gov.cn)发布。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社会发展保障局通知,电话告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中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月下旬,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告之面试的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