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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宁波市精神病院招聘1人公告
2013-09-11 15:05:33   地区:浙江   浏览:0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民政局(www.nbmz.gov.cn)网站及宁波市精神病院(http://www.nbsjsby.cn)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民政局网站及宁波市精神病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日兴房11号

网址:http://www.nbsjsby.cn

联系电话:0574-87582454

联系人:赵老师、施老师、卢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23298

附件:宁波市精神病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精神病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