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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四川乐山峨边县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2013-09-10 15:04:29   地区:四川   浏览:0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及《关于拓宽民族地区卫生系统进人渠道的实施办法》(乐人社发〔2013〕27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学历和相关资格证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符合《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注意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2013年峨边彝族自治县考核招聘人员计划数内进行。招聘单位、名额见附件1《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2份,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3、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4、基层项目人员需项目主管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和考核结果证明;5、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二)邮箱报名人员,请将上述所需材料电子文档于2013年 9月25日18:00前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50162323@qq.com,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现场报名人员,请携带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政府六楼)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县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

1、邮箱报名初审合格人员,请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详见资格复审公告),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2、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及时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

四、考核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