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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1人公告
2013-09-10 11:42:08   地区:浙江   浏览:0

2013年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本单位为浙江省粮食局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8号。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粮油质量、卫生、计量等法规,对各个环节粮油质量实行检验;承担本省粮油产品受农药、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调查及粮油品质的测报工作;承担本省粮食标准化和质量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省内粮油的质量检验和质量争议的仲裁等职能。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粮油质量检验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承担粮油产品抽样、检验等工作。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并符合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5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食品/农产品(含粮食、油脂)/化学(检验)等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转基因相关学习、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局组织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 9:00至 9月25 日 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 9月 18日至 9月 26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重新报名并接受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 9月 19 日9:00至 9月 27 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请于2013年10 月16 日至 10月 18日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30%。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 10月19 日,杭州市内,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根据考试科目所需作答的时间确定,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可在2013年月初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复审、技能测试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证明工作业绩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粮油质量检验岗位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工作经验、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技能测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有转基因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