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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重新选调5人公告
2013-09-03 18:30:40   地区:贵州   浏览:0

(三)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选调职位所涉及的专业基础知识。

(五)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3:1以下(不含3:1)的,选调计划数不调减,否则,按规定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由凤冈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合格标准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后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环境保护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按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八)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凤冈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审批调动。经考察合格者,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监督电话:0852-5221942(纪检部门)

0852-5220388(人事部门)

咨询电话:0852- 5222426(县环保局办公室)

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www.gzfenggang.gov.cn

凤冈新华网:www.gz.xinhuanet.com

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fgrsj.gov.cn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