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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青岛市招募80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告
2013-09-02 17:06:22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8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09〕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青岛市2013年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名额分配

2013年全市共招募80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分配至各区市基层,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名额分配如下:

市南区15名;

李沧区15名;

崂山区5名;

城阳区10名;

即墨市8名;

胶州市8名;

平度市8名;

莱西市8名;

高新区3名。

二、招募范围、条件和原则

(一)招募范围

招募对象为青岛籍生源应届及2011年、2012年毕业,未有过就业记录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已签订过劳动合同、报到证已派遣过就业单位或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不能报名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募。

(二)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愿参加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原则

1.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调剂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募:(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在大学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3)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的;(4)往年被录取的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5)影响招募的其他情况。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彻于招募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时间:2013年9月5日-9月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青岛市人才市场(海尔路178号)。

具体办法:

1.报名期间,在青岛市人才市场统一设立报名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国内毕业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现户籍不在青岛市的携带迁出证明)、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现户籍不在青岛市的携带迁出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以及教育部指定翻译机构出具的毕业证、学位证的中文翻译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青岛市2013年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不得同时报考本简章所列招募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由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2013年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募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原则上不允许代领。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时间:2013年9月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领取地点:青岛市人才市场(海尔路178号)。

(三)笔试

时间:2013年9月15日下午2∶00-4∶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根据招募计划和招募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个别岗位招募不满的,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后进行调剂。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qds.sdbys.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