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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份广东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选聘1人公告
2013-08-29 11:19:52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市地籍测绘大队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职员1名。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6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类职员1名,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6号)第三章关于选聘的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7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报名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9:30-11:30,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3室,电话: 83949487。

 

(二)所需材料:报名表(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职称、等级证书、业绩成果和专业技术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承诺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材料中各种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交原件。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

五、考核

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负责组织。考生凭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核。

考核时间: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00;

考核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2楼204

考核方式:采取面谈的形式

考核内容:

1、考生自述2、考官提问2-3题3、审核个人提交的学识水平、业绩成果和专业技术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及体检人员将于2013年9月9日前由用人单位通知。

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核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用人单位在接到体检结果后的15天内对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资历情况。

(三)公示

经考核、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zpl.gov.cn)上公示7天。

八、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录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等文件关于聘用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录用手续。

九、其它事项

(一)此次选聘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例如最高年龄30岁指1983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二)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例如资格证有效期至2013年7月31日,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聘用人员按我市有关规定统一实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其退休待遇通过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予以保障,自进入本市事业单位之日起按规定缴交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在办理聘用备案前,必须和单位签订《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