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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衢州市江山市选调17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8-26 10:21: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江山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13年全市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一。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依法行政,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新录用人员未满二年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二年的;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二)具体的职位资格条件: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是江山市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市公务员也可报考事业单位选调岗位,但录用后,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具体选调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 年9月4日。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考核、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

3、报名时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近照2张。缴纳考务费每人每门40元。

 

4、报名方式为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两种。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市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汇总填表后统一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4日;个人自荐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填写《2013年江山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职位。

5、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才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17 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门。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实际选调职位数,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面试成绩)÷2。按照实际选调职位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共同组织考察。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考核结束后,考察考核合格人员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