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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2013-08-19 11:31:12   地区:江苏   浏览:0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报市公开招聘综合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区卫生局通知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上午9:00 -11:30)。报名地点:海陵区卫生局三楼会议室(泰州市税务西街18号)。

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凭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计算,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包括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3年9月17日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面试考生名单,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区人社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1)面试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2)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4)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5)面试费100元;(6)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答辩的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60分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区人社局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