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he.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我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643761
区人社局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43122、83643779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组织部
淮安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3日
- 2025苏州市姑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协理员招聘5人公告
- 2025江苏镇江经开区“两新”工委社会化党务专干招聘4人公告
- 2025苏州工业园区天域幼儿园后勤辅助人员招聘1人公告
- 2025苏州市高新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30人公告
- 2025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 2025中国药科大学基建后勤处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 202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脑机智能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专职科研人员招聘1人
- 2025苏州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招聘18人公告
- 2025南通如东县融媒体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人公告
- 2025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编外用工招聘3人公告
- 2025江苏镇江新民洲临港产业园管委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人公告
- 2025年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特别研究助理岗位的招聘1人公告
- 2025江苏镇江市商务局编外用工招聘1人公告
- 2025江苏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66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