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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聊城临清市事业单位招聘17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4 15:16: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和全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7月31 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临清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5、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具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见附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4日——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临清市第三高级中学(市委对过)

应聘人员报名前登录临清政务网(网址:http://www.linqing.gov.cn)、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rss.linqing.gov.cn)或临清人才网(网址:www.lq-rc.com)下载《201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审查材料:①《报名表》(本人签名) 及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除外);⑤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和户籍所在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招聘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留存备查,并交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报考教师职位和卫生职位的人员于2013年9月6日上午,报考综合职位的人员于2013年9月6日下午,分别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才市场(市政府综合楼大门西侧,电话:0635-2310913)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等要求,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特别是对毕业证书进行网上或电话查询认证。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201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书》栏内签名,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职位核减。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相应倍数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按1:3的比例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定向考录

按照人社部《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0】52号)、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省人社发[2013]13号)等文件要求规定,取消笔试加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临清籍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招聘职位,也可自主选择选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