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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三明沙县招聘4名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公告
2013-08-06 11:15:06   地区:福建   浏览:0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和《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现根据《三明市卫生局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明卫〔2013〕116号),2013年我县将继续开展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2013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用  人  单  位 招聘人数 专   业 学历
1 沙县夏茂中心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专科
2 沙县大洛中心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专科
3 沙县南霞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专科
6 沙县大洛中心卫生院 1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 本科
合   计 4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在以下网站公布:

沙县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sxrc.com)

沙县卫生信息网(网址:www.sxphb.gov.cn)

 


2.组织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应往届专科毕业生应在2013年8月20日前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报名。本科毕业生在2013年9月20日前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参加报名。

(2)报名地点:沙县卫生局党委办(人事股)。应聘人员也可登入到以上公布的网站下载报名表进行网上预报名,专科毕业生于8月20日前、本科毕业生于9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至沙县卫生局党委办(人事股)电子信箱(sxwsjrsg@163.com),同时把纸质表格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或送到沙县卫生局党委办(人事股)收(地址:沙县县委党校内,邮编:365050)。

联系单位:沙县卫生局、沙县公务员局

联系电话:0598-5834098、0598-5822021

电子信箱:sxwsjrsg@163.com。

3.资格审查

沙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经沙县公务员局审核同意,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人函〔2012〕391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也可通过毕业生在校成绩、工作经历、临场表现以及专业基础知识问题、技能操作等方面综合衡量其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