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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广东佛山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狮山分局招聘1人公告
2013-07-09 15:22: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深龙人[2005]32号)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详见《招考雇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已通过深圳市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并取得相应B类合格证,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

(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考雇员计划表);

3、身体健康;

4、一般应具有龙岗区户籍。

5、符合雇用主管部门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条件。

6、持有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B类)。

7、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和《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有效期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7月5日。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只受理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1日(星期四)至7月12日(星期五)共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5楼1505室。招考咨询电话:28949813。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也不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

报名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验原件留复印件,需提供材料如下:

1.《深圳市龙岗区安监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3);

2.《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4.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一寸免冠彩照2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于资格审查结束后2天内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上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由相关部门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结果公布:根据面试分数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考单位采取考察方式择优录取。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设定标准,体检及格的考生,由龙岗区安监局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雇用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八、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龙岗区安监局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