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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成都市都江堰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97人公告
2013-06-27 16:58: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9〕19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工作的意见》(成组发〔201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我市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发展取向和“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发展定位,紧紧围绕“双核共兴、三产联动、城乡统筹、圈层融合”的发展思路和“五大兴市战略”,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服务,为基层输送和储备人才,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实施原则。实行按需设岗、按岗招募、择优选派和全市统招的原则。按照乡镇(街道)、村(社区)产业发展、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的需要确定招募岗位,将高校毕业生输送到最急需和最合适的岗位去,确保“人岗相适”,确保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和专业所长。

二、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教育和卫生等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笔试考务、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等工作。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阳光作业。

三、招募岗位、数量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2013年都江堰市动态补员97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城乡基层从事志愿服务。其中:

“一村(涉农社区)1-2名大学生计划”:招募63名到村(社区)和基层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志愿服务;

“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招募22名到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志愿服务;

“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招募12名到乡镇公立卫生院从事支医志愿服务。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首期服务期满考核为合格的,若服务单位和本人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续签服务协议,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一期(两年)。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至2013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三圈层市(县)自愿回原籍服务、农村急需紧缺专业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报考“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护理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中专。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身体健康,能适应服务地区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男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符合招募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招募程序

(一)公布岗位需求(6月26日)。我市招募需求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后,于6月26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上公布并发布《招募公告》。

(二)网上报名(6月29日—7月6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报名时间为6月29日10:00至7月6日24:00。考生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数码照片(文件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6月29日—7月6日)。考生报名后,我市人社局、教育局和卫生局等部门根据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密码和操作方法,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