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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玉树州乡镇事业单位及其它事业单位招聘277名人员公告
2013-06-17 10:29: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2013年玉树州乡镇事业单位及其它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玉树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玉树州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进行招聘。

2、本次乡镇综合改革中招聘的岗位按照《关于青南三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青农综字【2012】3号)采取8:2的比例面向本州和全省公开招聘。其他招聘岗位按照《玉树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玉政办【2008】101号)采取招聘县生源和其他县生源6:4的比例公开招聘。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全州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分别录取的办法进行。

4、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考试(试用)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使招聘政策、程序、方法和招聘结果“四公开”。

5、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进行招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拟招聘人数。如果某个招聘岗位只有1人或2人报名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按照应聘者报考岗位及招聘所需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若遇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7、每位报名考生只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若有伪造者,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所需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所需条件的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应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素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4、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省的岗位须具有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不含特岗教师)各类服务项目志愿服务者以及应由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及本县的岗位须具有玉树州户籍(落户时间截止为2012年12月31日)、玉树州生源或应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

5、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参加报名和考试 。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的报名工作: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已被各级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人员(含特岗教师);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三、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

2、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总人数和招聘岗位。

3、报名、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加分人员进行公示)。

4、进行统一考试。

5、考核(面试)应聘人员现实表现。

6、进入体检、政审。

7、对确定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招聘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纳入单位核定编制内管理的州、县、乡属事业单位。

五、招聘名额及岗位

1、招聘名额:本次招聘名额为 277名。乡镇综合改革招聘职位110名(其中:称多县20名、囊谦县15名、杂多县33名、治多县29名、曲麻莱县13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职位167名(其中:州直56名、玉树县58名、称多县29名、杂多县13名、治多县6名、曲麻莱县5名)。

2、招聘岗位:见《2013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六、有关政策规定

1、加分条件。根据我省相关政策,参加我省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教育和卫生行业大学生见习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青南)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并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应由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和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