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13-05-10 19:13: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我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址在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502号,主要职能是承担本辖区食品药品检验、科研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为适应工作需要,充实人才队伍,改善人员结构,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7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药品检验技术人员6名(男、女各3名);
  2.药品不良反应监评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3年5月23日至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121室(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502号,咨询电话:83661213、 80888057,联系人:王蓓蓓)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托人除提供委托人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2倍)的岗位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药品检验岗位男、女分别计算,下同),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121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报考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科目均为一门,总分100分,药品检验岗考试科目为《药品检验知识》,不良反应监评岗考试科目为《医学、药学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3年6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不足核减后岗位招聘数2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根据《中国药典》从事药品检验人员的标准,眼睛矫正后视力为5.0及以上,无色盲)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