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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13-05-09 23:50: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精神和要求,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人员计划

  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业务能力与思想道德素质并重的原则,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3、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够胜任一线教师工作;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8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或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2012年未就业毕业生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信息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jy.com)上发布,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前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1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并于规定时间到市直机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直机关幼儿园二楼办公室(市中区经七纬四路184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携带1、手写《报名表》;2、户口本(研究生学历人员不用提供);3、身份证;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5、教师资格证书;6、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要提交就业派遣报到证;7、2013年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交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

  在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报名资格时,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材料,同时提交除《报名表》外其他所有报名必查材料的复印件材料(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合格者领取初试通知书。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1:10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初试、复试和笔试。

  (一)初试

  采取专业技能考察方式考核,初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初试通知书,主要从言谈举止、专业素质(舞蹈、绘画、边弹边唱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成立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组,成员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名单在初试考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复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