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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
2013-05-06 15:57: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要求和自治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总体安排, 经研究决定,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要求
    2013年自治区新选聘大学生村官971名(包括定向选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各盟市新选聘名额分配见附表1)。
    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对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采取定向选聘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有关规定,定向选聘蒙古语授课大学生村官。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定向考试。考生经选聘后,原则上回原籍旗县(市、区)所在嘎查村任职服务。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的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2013年毕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2、年龄26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4、有志从事农村牧区工作,热爱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事业,热心为农牧民群众服务。
    5、在校期间各项表现和学习成绩良好。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7、身心健康。
    8、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9、各盟市和旗县(市、区)此前自行选聘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现在岗大学生村官,符合以上条件,放宽年龄和毕业届次限制,本人提出申请,经盟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可报名参加2013年自治区大学生村官考试。
    三、选聘程序方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宣传动员、发布公告、报名、考试、审查、确定人选、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任职等程序进行。
    1公告动员
     5月初开始,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nm12333.cn)、内蒙古人才网(www.nmgrc.com.cn)、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nmbys.com)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公布选聘数量、资格条件、选聘程序等。
    2、报名
   (1报名。5月6日12:00至5月12日16:00,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5月13日—5月15日16:00,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打印网上报名确认凭条。(特别提示:未打印确认凭条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考试,报名信息自动删除)
    5月22日至5月26日,考生登录报名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资格审查和考试
   (1)笔试。考生于5月26日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1个考点:区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兴安盟,考生可就近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教材,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生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蒙古语授课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对参加笔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