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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3-04-18 22:52: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通用类(计算机类、财会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6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的事业单位31个,计划招聘60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3年上半年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日至1995年5月6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执行;专业条件未按类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7、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应聘人员,或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应聘人员限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5月3日9:00-5月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5月3日9:00-5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5月3日9:00-5月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3年5月9日10∶00—16∶00。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3年5月15日-16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退还笔试费。